表彰奖励人才落户办理指南

▍ 落户条件

*以下人员在杭州就业期间取得以下荣誉之一,可申请在杭州落户:

1.国务院各部委授予的操作能手;

2.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比的先进生产工作者、优秀农民工;

3.被评选为本市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(含享受待遇对象);

4.杭州市十佳来杭创业创新青年、道德模范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。

*以下人员凭评定证书或评选推荐单位的证明等材料,在3年内可向评选推荐地申请落户:

被县级以上党委、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评为劳动模范、道德模范、先进工作者、优秀农民工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称号的人员。

▍ 所需材料

1.身份证;

2.户口簿或户籍证明;

3.表彰奖励证书;

4.最高学历毕业证书;

5.社保证明;

6.落户地证明:

①落户集体户的,由挂靠单位出具挂靠证明;

②落户亲友家的,提供产权人身份证、房产证、户口簿及同意挂靠证明;

③落户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的,提供房产证。

7.落户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;

8.已婚提供结婚证,离异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;

9.公安机关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
作者:admin  创建时间:2024-03-25 16:09
最后编辑:admin  更新时间:2024-03-25 16:10